故事设定于1955年,叙述摄影师丹尼斯·史托克和好莱坞男星詹姆斯·迪恩在一场派对上首次碰面;狄恩想透过杂志的照片来为自己添增名气,因此瞒着老板与丹尼斯一同到对方的家乡印第安纳州,途中丹尼斯除了拍下他多张美照外,还为两人产生了坚韧的友情。
虽然故事重点是放在爱情亲情家庭中不可或缺的“我”身上,但仍然困惑当一个人和你有了一样的容貌身体,甚至有了一样的DNA,共享你所有的记忆,那他就是你了吗?只有回忆而没有经历,真的能变成你吗?存疑。阿里演的棒,但剧本挺粗糙的其实。三星半。
上乘科幻片,對人性的思考絲絲入扣,無套路,有真義。
极具风格的电影,画面考究,表演精彩,就是性冷淡味道很重,让我联想到《her》和《龙虾》,真不愧是Apple TV上的资源,和谐,男主在我看来,优柔寡断,既然做了选择,就要愿赌服输,搞得人人不得安宁,要么你就啥也别做,在家等死吧,这个设定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,不鸡蛋里挑骨头了,说实话看到男主脑袋上两个同步贴片的时候,这不就是买了部新手机嘛?重做完系统再导入数据!爱与亲人又一次伟大!
通篇大特写,一演二,阿里的演技可圈可点。每个微小的表情的细腻且完美。
男主以为女主吃他巧克力结果是他吃了女主巧克力挺搞笑的,我也没看出来,倒回重看发现的确如此。有点像伦理片,男主要病死了,克隆了一个自己,还把记忆全部复制过去,让其代替自己照顾老婆孩子。节奏有点慢,1.5倍速看前面一半,切换到2倍速看完剩下一半。男主依依不舍最后还是让克隆人代替自己继续生活,这也太悲催了,最后一个人悄无声息孤独死去?话说克隆技术都这么牛了,这个病还是没得治?
画面很美,音乐很棒,剧情感人。但本人从伦理上不支持克隆人代替原主人寄托情感。
被满脑子的脑洞打扰了思索,却依然可以感知挽歌的悲壮,不得不说演的很好
惊叹,马赫沙拉阿里真的是黑人演员中的绝对翘楚,新一代的领军人物。他真的,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。甚至次次都能或多或少地超出一些预期。即使这次的故事文本极其平庸。
感觉男主并不是有钱人,但也能负担得起这个费用?这项科技相当于女娲造人一样,科学家担当了上帝的角色,希望这种有悖伦理的技术永远不要面世。
这部电影的外包装还不错,但是内核我真的有点受不了,齁得慌。
惊叹,马赫沙拉阿里真的是黑人演员中的绝对翘楚,新一代的领军人物。他真的,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。甚至次次都能或多或少地超出一些预期。即使这次的故事文本极其平庸。
如果“我”是值得信任的
简单的拍摄方式 却很有深度 阿里该拿奥斯卡最佳男主了
没什么感觉,没什么共鸣。硬件还是不错的,没法打动我我就没有高分了
克隆人,不是他本人了,从细胞分裂那一刻开始,他的dna就已经开始有自己的演化路线。本人已死,只是找一个替代品,替自己活着。
最后的礼物太棒了,泪目。场景设计和背景音乐都好美~
还真是挺讽刺的……
作为软科幻,它甚至没有走到探讨记忆与人格的关系那一步,而是停在了与亲人告别这一层,总之有点可惜
文艺伦理科幻片,拍的太闷了。本体回家告别那一段有点感人。
用苹果的审美与思考精巧的完成了一部诀别的故事。缺点是对于科技对于伦理只是浅尝辄止。只停留在分别的情感中。7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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